招标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酒店2024-2026零星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滇缅大道**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 |||
联系电话 | 0871-****4060 | |||
公示时限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
公证机构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开标时间/地点 | 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卷烟厂二楼评标室 | |||
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 ****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承诺、质量标准承诺、质保期承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含税投标总价(单价合计):小写:¥14219.56,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壹拾玖元伍角陆分。 2、服务期限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合同履行满一年,招标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标准承诺: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符合招标人要求及中标人承诺。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4、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雄峰****公司 | 1、含税投标总价(单价合计):小写:¥15220.12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贰拾元壹角贰分。 2、服务期限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合同履行满一年,招标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标准承诺: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符合招标人要求及中标人承诺。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4、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含税投标总价(单价合计):小写:¥12414.33,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壹拾肆元叁角叁分。 2、服务期限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合同履行满一年,招标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标准承诺: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符合招标人要求及中标人承诺。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4、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服务期限承诺、质量标准承诺、质保期承诺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 |||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2.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2-****198。 | ||||
招标单位:****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