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2024年12月11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示范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南**产业集聚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案情况 |
1 | ****迁建项目 | **** | **省**市长**画溪街道包桥路3号 | 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选址于**省**市长**画溪街道包桥路3号,租用******公司闲置厂房及辅助房400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将现有项目整体搬迁并提升,同时新增吸顶灯灯罩吹塑机、印刷机、烤箱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原有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另外新增年产LED智能监控灯具100万只的生产规模,最终形成年产LED节能灯800万只、LED智能监控灯具100万只的生产能力。 | |
2 | 年产1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至华新能源****公司 | ****开发区联畅科技港4号楼、2号楼2层 | 本项目总投资10276万元,****开发区联畅科技港4号楼及2号楼2层,厂房及辅助用房面积11732平方米作为生产营运用房,计划购置回转炉、流化床、筛分机、除磁机、包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达产后具有年生产1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 |
3 | 年产超纯水脱气膜元件1000支,脱气膜成套设备50套项目 | 浙****公司 | 浙****开发区南**联畅科技港2号楼1层 | 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南****公司****开发区南**联畅科技港2号楼1层的标准厂房,拟购置纺丝机、恒张力收卷机、拉伸机、编织机、切割机、离心机、超声波清洗机、超纯水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超纯水脱气膜元件1000支,脱气膜成套设备50套,新增产值5000万元,年利润250万元,年税收2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