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上海)创新中心公开招租
第3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9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9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深****中心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市**区**路146弄11号 |
装修情况 | 精装 | 面积/数量 | 52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 出租期 | 3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天 | 免租期 | 3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60.8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单一主体竞价,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若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需经招租人审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由承租人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自行开展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需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租赁房屋用途规划,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交给与承租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其它第三人使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包括承租人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承租人的控股股东、其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承租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控股、参股的企业等;第三人指除承租人及其合法分支机构外的任何人),也不得自招租人的其它承租人处租赁房屋。承租人如违反上述约定,招租人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予返还租赁押金,并对租赁房屋停水停电。 4.租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经营品牌、经营业态。承租人如违反上述约定,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予返还租赁押金,并有权对租赁房屋停水停电;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赔偿招租人的全部损失。 5.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招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6.中选方须承诺中选后签署附件包括物业租赁合同、**协议、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客户承诺书,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7.****公司法人,需合法经营,承租期间,不得使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8.承租人已知悉并同意,该租赁房屋具有一定特殊性,承租人一切经营行为包括物业使用、装修改造、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等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国及当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租赁房屋及在租赁房屋内进行其业务的政策、法规等规定,确保依法合规。若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政府部门处罚,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承租人需在外墙安装广告宣传内容,必须****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承租人还应保证其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不超过相关标准,不得引发相邻人士的抗议或投诉,承租期间如有纠纷,自行解决。 10.承租人需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实地查看过租赁房屋及其所在场地,租赁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房屋的建筑、所有设施设备适合,对租赁房屋及现有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无异议。若承租人的经营项目对场地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应自行完成相关事宜,招租人无义务配合。 11.承租人可正常使用并负责维护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家私家电,如需处置须与招租人另行协商,并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 12.承租人承诺并同意,只有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完毕本合同租赁期限时承租人才完整享有免租期。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本合同在免租期起算时间开始前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承租人不享有该免租期。在免租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但应支付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13.《房屋租赁合同》与补充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约定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rent.****.com/注册(如已完成注册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4****8807、张艺龄135****3761; 三、现场踏勘招租人联系方式:黄跃 186****0062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缴纳租赁期最后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 | 物业管理费 | 无 |
空调费 | 无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且有效存****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及其他组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或者截图(参考网址:http://www.****.cn/index.html)。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智谷产业园A座21楼 |
联系人 | 蔡名龙;张艺龄 | 联系方式 | 134****8807;135****3761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公司 | ||
地址 | **市**区科园路1003****基地2栋C座24、25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com/ | ||
特殊事项说明 | 1、竞价人如果是孵化机构,需获得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有效认定的孵化机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租人进行审核)。 2、租金支付方式:一月一付,第一月租金在合同签订前付清,从第二月起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逾期交费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执行。 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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