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氮生物实验室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4MABR1WGX62 | 建设单位法人:马瑞强 |
张亚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中关村****基地(丰贤中路7号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四号楼3层304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30-M7330-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中关村****基地(丰贤中路7号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四号楼3层304 |
经度:116.22922 纬度: 40.078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3 |
海环审字〔2023〕00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0 |
43.7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4MABR1WGX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浦华****公司 |
911********019221B | 验收监测单位:**诚天****公司 |
****0302MA01GHX95L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30FqfQ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筑面积为1212m2,实验室的建设主要为根瘤菌微生物制剂研发,研发方向主要是通过高效根瘤菌的筛选、制剂开发和推广,大幅提高作物的共生结瘤能力,实现豆科作物氮肥减量不减产。实验室固氮菌年研发量约5kg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面积为1212m2,实验室的建设主要为根瘤菌微生物制剂研发,研发方向主要是通过高效根瘤菌的筛选、制剂开发和推广,大幅提高作物的共生结瘤能力,实现豆科作物氮肥减量不减产。实验室固氮菌年研发量约5kg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实验室的研发工作主要分成三个部门同时开展:**与合成部(主要工作为固氮菌株分离纯化鉴定、菌株固氮活性测定、光照培养间作物表型评价)、发酵与剂型部(主要工作为发酵扩繁和****研发部(主要工作为单菌株和复配菌株功效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的研发工作主要分成三个部门同时开展:**与合成部(主要工作为固氮菌株分离纯化鉴定、菌株固氮活性测定、光照培养间作物表型评价)、发酵与剂型部(主要工作为发酵扩繁和****研发部(主要工作为单菌株和复配菌株功效评价)。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园区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于楼项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1根废气排放口,位于楼顶,高度21.2m。 项目固定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建筑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措施:1、生活垃圾收集后均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3、危险废物定期交**生****公司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园区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于楼项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1根废气排放口,位于楼顶,高度21.2m。 项目固定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建筑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措施:1、生活垃圾收集后均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3、危险废物定期交**生****公司清运处置。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位于**市**区中关村****基地(丰贤中路7号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四号楼3层304,占地面积 1212平方米,建筑面积 1212 平方米,总投资 28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区中关村****基地(丰贤中路7号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四号楼3层304,占地面积 1212平方米,建筑面积 1212 平方米,总投资 2800万元。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06 | 0.0506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086 | 0.086 | 0 | 0 | 0.086 | 0.086 | |
0 | 0.011 | 0.011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750 | 750 | 0 | 0 | 750 | 75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1 | 0.061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021 | 0.0021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16 | 0.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自建污水处理装置。规模1.0立方米每天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要求。 | 自建污水处理装置。规模1.0立方米每天 | 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排放水质 pH 8.4~8.9、COD 18~26mg/L、BOD58.4~9.8mg/L、氨氮 3.22~3.84mg/L、悬浮物 20~52mg/L、总余 氯 5.5~5.8mg/L; | |
2 | 化粪池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要求。 | 化粪池 | 化粪池废水总排口排放水质 pH 7.3~7.7、COD 98~110mg/L、 BOD531.7~37.3mg/L、氨氮 31.9~38.6mg/L、悬浮物 54~62mg/L、总余氯 3.8~ 4.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收集及处理、排放措施:通风柜+室内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屋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 21.2m 高空排放(DA001)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2017)中表 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中的Ⅱ时 段的限值要求。 | 废气收集及处理、排放措施:通风柜+室内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屋顶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 21.2m 高空排放(DA001) | 实验室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 度为 2.84~6.97mg/m3、排放速率 0.023~0.061kg/h,硫酸雾排放浓度为 0.32~ 0.38mg/m3、排放速率 2.9×10 -3~3.1×10 -3kg/h,氯化氢排放浓度为 0.32~0.38mg/m3、 排放速率 0.37×10 -3~0.47×10 -3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减振降噪、建筑隔声 措施。 | 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 采取减振降噪、建筑隔声 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须 按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并交有资质单 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 度。 | 1、生活垃圾收集后均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3、危险废物定期交**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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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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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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