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镇周坑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临溪镇周坑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大道商住街区16幢177-2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肆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叁角捌分(****125.38元)
评审报价:壹佰陆拾肆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叁角捌分(****125.38元)
评审总得分:94.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临溪镇周坑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1.**村。**停车场;**旅游公厕;村口古树竹园整治提升;村中心三条历史街巷道路铺装;铺设沥青面;铺设沥青面;街巷建筑风貌协调整治。2.石榴村。**高挡墙;地面、道路硬化;无功能简易房拆除整治。3.中王村。整修古窑址;新砌旧砖挡墙;绿化提升;空场地硬化;清理整治污水沟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明德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一级 证书编号:皖134********03564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茂兵(组长)、马成辉、朱静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246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768;**省**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联系电话:0563-****26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
联系方式:056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768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