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14:49 | ||
内容概述 | ****环境局****工作部公示“****中心项目”和“环保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公众可提意见,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听证,同时介绍了两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中心项目”、“环保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环境局****工作部
电话:029-****129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5号楼732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中心项目 | 沣西**钓台街办 | **一诺****公司 | ******公司 | ****实验室、高压液相色谱室、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室、功能毒理检测室等,进行食品的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分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动物试验,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检测样本31.9万例。 | 涉及有机试剂及挥发性试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SDGII干式酸气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动物房臭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UV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动物尸体、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药品等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收集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器皿首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一次性用品、废紫外灯、废过滤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环保包装袋生产 项目 | 沣西**大王街道梧 北村 | **正欣****公司 | ******公司 | 购置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年产1200吨环保包装袋。 | 吹膜机及制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吹膜机集气罩周边加装软帘,印刷机设备设置封闭式操作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废油墨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