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科医院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医院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A35JT1305 | 建设单位法人:熊东英 |
谢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彭家桥街道洪都北大道12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彭家桥街道洪都北大道1288号 |
经度:115.91435 纬度: 28.712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4 |
东环建函〔20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2MA35JT****002W |
2024-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0 |
18 | 运营单位名称:江****门诊部有限公司 |
****0102MA35JT13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6MA38R64E3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8DF562G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20Q2r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行业,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属于医疗服务行业,技改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个床位(不涉及传染病床),门诊量100 人/d(不涉及急诊)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0个床位(不涉及传染病床),门诊量100 人/d(不涉及急诊),与环评一致,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院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工艺流程,产污主要为医疗服务环节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涉及床位数与环评一致,主要原辅料与环评一致,且不涉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医疗废水经过集中收集后,采用含消毒工艺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后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所在建筑的公共化粪池进行消解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强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油烟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专用排烟通道排至主楼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医疗设备、冷却塔和空调机组等,以上设备均需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振器、橡胶隔振垫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需做到日产日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过****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需安放于医废暂存间,(收集频率约一周2-3次),不得直接向外排放。项目医废暂存间需进行地面硬化,按照防腐防渗、防漏、防盗标准进行建设,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有医废资质单位负责处理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含地面拖洗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站预处理的医疗废水一****处理厂,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的从严值 2、大气污染防治:油烟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专用排烟通道排至主楼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污水处理站不采用生物法处理废水,因此基本不存在由于微生物新陈代谢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并采用****处理站,减少可能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医疗设备、冷却塔和空调机组等,以上设备均需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振器、橡胶隔振垫等)。根据本次验收监测,院界东、南、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院界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过****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需安放于医废暂存间(10m2),(收集频率约一周2-3次)不得直接向外排放。项目医废暂存间需进行地面硬化,按照防腐防渗、防漏、防盗标准进行建设,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南****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其中辐射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性质、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日常环保监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执法局**分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辐射装置不在本次技改内容中,项目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性质、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3551 | 1.7246 | 0 | 0 | 0.355 | 0.355 | |
0 | 0.0023 | 0.2249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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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 已按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余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按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 |
2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已按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厂界南、东、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厂界西面临洪都北道,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 | 已按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北侧、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厂界西侧满足4a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社区满足2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需做到日产日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过****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需安放于医废暂存间,(收集频率约一周2-3次)不得直接向外排放。项目医废暂存间需进行地面硬化,按照防腐防渗、防漏、防盗标准进行建设,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有医废资质单位负责处理清运。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过****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需安放于医废暂存间(10m2),(收集频率约一周2-3次)不得直接向外排放。项目医废暂存间需进行地面硬化,按照防腐防渗、防漏、防盗标准进行建设,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南****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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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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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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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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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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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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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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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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