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公证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粮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公证服务
二、询价单位
****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有关要求,在发布现场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时,办理保全证据等公证。其中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次,公告地点3处,公告时间30天;征收土地公告2次,公告地点3处,公告时间10天。按照我局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相关的其他交办事项。
四、采购金额
本次采购金额不超6万元。
五、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定);
(二)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报价函(格式自定);
(六)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定);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发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八、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00截止。
(二)地点:**市**区天府路1号2号楼713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层浪、梁颖璐(020-****2709)
****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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