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玉果西山窑组油藏综合调整方案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9019083 | 建设单位法人:相博 |
葛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
火车站镇**北路233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采油管理区玉果**窑组油藏综合调整方案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经度:89.40217,89.40051 纬度: 43.14306,43.141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9 |
吐市环监函〔202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413 |
175.8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 |
916********90190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3-09-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34IHz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根据开发方案,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采用顶部注氮气重力驱的开发方式,对果7-6块、果8-6块、果8主体块、果8-39块、果8-29块五个主要含油断块进行调整,总体部署新钻采油井3口、注入井2口、侧钻采油井1口;利用区块老井30口,措施21井次(转采2口,补孔11井次、转注气6井次、大修2井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①****油田新钻采油井4口(果X8-8井、果X8-45井、果新8-32井和果新8-53井)、注入井2口;②利用区块老井30口,措施21井次(转采2口,补孔11井次、转注气6井次、大修2井次);③**减氧空气注入站;④**集油管线2.6km,注气管线4.5km;⑤配套建设供电、通信、消防、道路等。 |
区块注气规模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顶部注氮气重力驱的开发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顶部注氮气重力驱的开发方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阀门、场站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在油气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排放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其他排放控制要求,井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10mg/m3);对各站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及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的产生是临时性的。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先运至神泉废液池暂存,稳定后进入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井下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化学药剂严格控制落地,落地残液要彻底清理干净,不得向环境排放。作业废水经神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采出水经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向外环境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本项目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本项目钻井废弃物(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经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用于钻井液的配制,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一部分用于铺路或垫井场,剩余部分拉运至**葡北废渣场进行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后用专用罐车集中拉运至**葡北废渣场进行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达标处理。项目收集贮存落地油、含油污泥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保护局第5号令)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站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运营期间废气为油气集输过程中管线接口、阀门、井场、阀组产生的无组织烃类挥发,单井采油管线带压密闭集输,定期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确保设备稳定运行,验收监测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采出水产生量为2.5m3/d,经神泉联合站污水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包括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时产生的废水,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神泉联合站经污水系统处理后回注 钻井过程中均采用水基泥浆,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成泥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相关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填埋场。 本项目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井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2年4月2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制定并颁布了《**采油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0402-2022-007-MT。****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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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井下作业废水的主要来源为修井过程中产生的压井水和压井液、修井时的循环水及洗井时产生的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为间歇性产生,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先运至神泉废液池内暂存,稳定后上清液进入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采出水主要来源于油气藏本身的底水、边水,依托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回注水标准 | 采出水经神泉联合站污水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包括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时产生的废水,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神泉联合站经污水系统处理后回注 | 验收监测期间,神泉联合站采出水外输泵出口回注水中悬浮固体含量和含油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井口、管线接口、阀门、场站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油田开发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排放量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其他排放控制要求;井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10mg/m3) | 生产运营期间废气为油气集输过程中管线接口、阀门、井场、阀组产生的无组织烃类挥发,单井采油管线带压密闭集输,定期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站场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场界内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井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站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施工期钻井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钻井废水采用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液相循环使用,用于钻井液的配制,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一部分用于铺路或垫井场,剩余部分****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后用专用罐车集中拉运至**葡北废渣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钻井过程中均采用水基泥浆,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成泥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相关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填埋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 本项目部署4口开发井,总占地面积为76900m2,其中临时占地为65000m2,包括管线、道路施工作业、井场的临时设施等;永久占地为11900m2,包括道路和井场等,占地类型为戈壁。施工作业改变了部分土地原有利用方式,部分土地类型发生了变化。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工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及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临时用地均与相关部门签订有协议并进行赔偿,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均使用篷布遮盖;使用彩条旗等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道路两侧、井场四周施工迹地已清理、平整,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临时征地合同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及道路施工作业宽度(不超过5m),未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在所在区域仅呈点状及短线状分布,因此施工期间对临时占地的影响较小。 |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2年4月2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制定并颁布了《**采油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0402-2022-007-MT。****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及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的主要来源为修井过程中产生的压井水和压井液、修井时的循环水及洗井时产生的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为间歇性产生,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先运至神泉废液池内暂存,稳定后上清液进入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采出水主要来源于油气藏本身的底水、边水,依托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 2.本项目施工期钻井过程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钻井废水采用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液相循环使用,用于钻井液的配制,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一部分用于铺路或垫井场,剩余部分****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后用专用罐车集中拉运至**葡北废渣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采出水产生量为2.5m3/d,经神泉联合站污水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包括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时产生的废水,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拉运至神泉联合站经污水系统处理后回注 2.本项目钻井过程中均采用水基泥浆,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成泥饼,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填埋场。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定期按照《井场巡井制度》对井场进行巡视,确保了井场无遗留污油泥,本项目油气开采过程中,原油中夹带有少量油泥(砂)沉积于联合站油罐底部。 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后期产生油泥(砂)、清管废渣后交由******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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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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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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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部署4口开发井,总占地面积为76900m2,其中临时占地为65000m2,包括管线、道路施工作业、井场的临时设施等;永久占地为11900m2,包括道路和井场等,占地类型为戈壁。施工作业改变了部分土地原有利用方式,部分土地类型发生了变化。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工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及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临时用地均与相关部门签订有协议并进行赔偿,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均使用篷布遮盖;使用彩条旗等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道路两侧、井场四周施工迹地已清理、平整,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临时征地合同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及道路施工作业宽度(不超过5m),未随意扩大占地面积,在所在区域仅呈点状及短线状分布,因此施工期间对临时占地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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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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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本项目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0年4月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登记了葡北采油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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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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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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