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度营房零星维修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年度营房零星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23:18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27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女士 189****277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年度营房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某部年度营房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1日 14:00
四、开标地点:**省**市钱塘区下沙街道月雅路207号
五、评审(废标)原因: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六、公示时间: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
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疑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质疑申请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提交的书面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 址:**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胡金兰189****2770 黄留进189****3770
电子邮件:****@qq.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方式:胡女士 189****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189****2770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