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唐惠婷对被申请人****强制清算一案。根据《****公司法》、《****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与企业股东共同组成清算组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8年11月26日,****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1MA0D077U8X,住所**高新区**大街222****工业园B区1-1-502,法定代表人常月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业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系统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美术品(文物除外)的批发、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人民法院公布的《****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以上管理人,在**市辖区执业,有独立担任管理人的经历。正在承办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无超十八个月未结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清算组成员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强制清算工作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七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如有缺项将视为放弃参与申报: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有从事强制清算、破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业绩及正在承办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数量、进程(截止本公告之日)及办案时长;
(3)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组成员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况的声明。
四、选任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法院将综合申报机构的规模、经验、报价等因素确定选聘机构。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11时(以收到材料为准)。
六、联系地址与联系人
联系地址:**省石****开发区人民法院民商庭(**市苍岩街8号)
联系人:林晓坤
联系电话:031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