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区农村公路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后小屯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蔡寨乡十字街南50米路西二楼
成交金额:144.8431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01186L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年**区农村公路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后小屯桥)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市**区。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52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刘镇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49809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宏东、张林、周鑫。
六、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1726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审总得分:70.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福临大街2055号
联系人:张洪卫
电话:0431-****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街2326号修正服务外包大厦1404室
联 系 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9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0431-****9868
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来源:****
初审:马志华
复审:刘欢
终审:张洪卫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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