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联盟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302)》《**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301)》《**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203)》《**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201)》和《**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103)》有关规定,现开展阿莫**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入围药品联动价格查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范围
(一)按照《****关于开展阿莫**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入围药品联动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申报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联动价格)的药品(含多包装药品);
(二)企业自主申请降价的药品。
二、查看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30时止。
三、查看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公示-阿莫**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入围药品联动价格信息查看项目”进行查看。
四、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如对查看信息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省平台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反馈材料的,视为对联动价格无异议,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企业填报的价格不一致的,采集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进行联动。
(二)请企业再次认真核对本企业相关药品的联动价格信息,如发现价格信息有误或存在漏报价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申报方式详见上述“反馈方式及要求”,且反馈信息须包括新的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涉及省份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5621、020-****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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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