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7号19层房产
**** | 监测编号|||||||||||
**区南大街117号19层 | 转让底价(万元)708.5 | ||||||||||
2024年11月08日 | 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
| |||||||||||
评估基准日 | |||||||||||
备案单位 |
2024年11月08日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9个周期 |
1、该项目位于**市**区南大街117号19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27层,所在层数19层,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房产共有宗地面积99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90.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6.589平方米,使用期限到2042年10月19日。 2、房产租赁情况:**市**区南大街117号19层部分房间已出租。****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3、该房产产权持有单位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鲁(2020)**市芝不动产权第****882号,产权清晰,未存在抵押、诉讼、担保等事项。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乾评报字[2024]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网络竞价 |
是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是 |
2024年12月19日 |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开发区长江路300****中心10楼 | |||
李建学 |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00 | ||
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