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2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2024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2024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730、****196 传真:****287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厌氧系统技改扩容项目 | **市**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 **** | ****决定投资1250万元,实施厌氧系统技改扩容项目。本项目利用位于**市**区和孚镇长超山**北的自有闲置工业厂房进行技改,新增厌氧消化反应器1座、沼气锅炉1台、发电机以旧换新2台500kW发电机组(替换原4台250kW发电机组)、扩容新增1台500kW发电机组,备案中提及的餐桌剩余物饲料化设备1套不再实施。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沼气锅炉需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不低于8m高的DA009排气筒排放。沼气发电废气经低氮燃烧和SCR脱硝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现有的DA007排气筒排放。 2、废水:产生的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垃圾预处理中的补充用水。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基础设减振措施等。 4、固废:厂区东侧设有1间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在危废仓库西侧设1个一般固废仓库,面积约10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