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9号公1栋1层-2层房产(原劲爆体育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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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位于**市**区公园北街19号公1栋1层-2层房产(原劲爆体育1139㎡) |
房产 |
******公司 |
36万元 人民币 |
15 |
2024-12-10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出租房屋权证所有权人为****,2020年12月已工商更名为******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屋权证所有权人未变更。 二、本次评估范围包含室内属于房地产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附属设施,不包括日常房屋维修费、保险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以及水、电、暖、天然气等费用。 三、本次出租房屋暗装供水、供电,设施设备不齐全,维护状况较好。 四、此次租赁房屋证载所占地类为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证载规划用途为经营用房。本次租赁用途为商业用房。 五、若承租方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由承租方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若承租方需要办理房屋消防安全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出租方予以协助。 七、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为总面积,尚未分割单独面积。 八、本次估价结果已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九、本次租金价值不含税(增值税),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税费。 十、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无关。 十一、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十二、其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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