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专用复混(合)肥料/BB肥生产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581346 | 建设单位法人:马晓丽 |
樊仕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路与**西街交汇处东南角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专用复混(合)肥料/BB肥生产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4-C2624-复混肥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路与**西街交汇处东南角 |
经度:118.571615 纬度: 34.920689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6 |
沭审服投资许字〔2022〕210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66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5813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3********9581346 |
913********958134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0MA3M4XM8X6 | 竣工时间:2023-06-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gongshixinxi/100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吨专用复混(合)肥料、20万吨掺混肥料(简称BB肥)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专用复混(合)肥料、20万吨掺混肥料(简称BB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专用复混(合)肥料生产:配料投料→转鼓造粒→一次烘干→一次冷却→粗筛分、粉碎→二次烘干→二次冷却→细筛分→包膜→包装; BB肥生产:配料投料→混料→筛分→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专用复混(合)肥料生产:配料投料→转鼓造粒→一次烘干→一次冷却→粗筛分、粉碎→二次烘干→二次冷却→细筛分→包膜→包装; BB肥生产:配料投料→混料→筛分→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套袋式除尘器+2套洗涤塔。1套袋式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1套袋式除尘器+2套洗涤塔。1套袋式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477 | 0 | 0 | 0 | 0 | 2.477 | 0 | |
0.877 | 0 | 0 | 0 | 0 | 0.877 | 0 | |
0.22 | 0 | 0 | 0 | 0 | 0.2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9633.84 | 0 | 0 | 0 | 39633.84 | 39633.84 | / |
0 | 0.418 | 22.89 | 0 | 0 | 0.418 | 0.418 | / |
0 | 0.602 | 61.2 | 0 | 0 | 0.602 | 0.602 | / |
0.682 | 0.249 | 10.44 | 0 | 0 | 0.931 | 0.24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袋式除尘器+2套洗涤塔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本项目专用复混(合)肥料转鼓造粒、破碎粉尘经密闭收集后与一次烘干粉尘及热风炉燃沼气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入1台旋风除尘器+1个除尘室;专用复混(合)肥料二次烘干粉尘及热风炉燃沼气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汇入1台旋风除尘器+1个除尘室;上述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处理措施预处理后,一并汇至1套袋式除尘器+2套洗涤塔处理,处理后由1根15 m排气筒(DA00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专用复混(合)肥料转鼓造粒、破碎、一次烘干、二次烘干工序(DA006)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14 kg/h,二氧化硫、颗粒物均未检出,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 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1 mg/m3、0.887 mg/m3、199 无量纲,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21×10-2 kg/h、2.71×10-2 kg/h,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4.9 kg/h,硫化氢≤0.33 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H=15 m)。 | |
2 | 1套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本项目专用复混(合)肥料粗筛分粉尘、一次冷却粉尘、细筛分粉尘、二次冷却粉尘经密闭收集后汇入1台旋风除尘器+1个除尘室;上述废气经配套处理措施预处理后,一并汇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 m排气筒(DA007)排放。 | 专用复混(合)肥料一次冷却、粗筛分、二次冷却、细筛分工序(DA007)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未检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 kg/h,H=15 m)。 | |
3 | 1套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本项目BB肥料混料、筛分、包装工序生产废气经排气设施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 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 BB肥料混料、筛分、包装工序(DA008)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20×10-3 kg/h,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 kg/h,H=15 m)。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专用复混(合)肥料生产设备、BB肥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8-58.7 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2-48.2 dB(A)之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洗涤塔尘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产车间依托闲置车间、高塔原料库、高塔成品库、办公楼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车间依托闲置车间、高塔原料库、高塔成品库、办公楼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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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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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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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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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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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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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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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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