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云控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32页四、评分细则中第2项资质情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名列市****技术中心认定名单的,得1分;****政府发文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名列市****技术中心认定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得1分;****政府发文官网截图或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四、评分细则9.1 资信业绩部分2资质情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得1分;****政府发文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之后,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得1分;****政府发文官网截图或盖章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3、 招标文件第36页9.3报价部分中:“高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2;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更正为“高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2*100;低于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10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解释说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2页二、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具有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经验,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得至少一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中的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能交通、智慧交通、未来出行、智能物联网、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车联网、数智(字)交通等关键字,且合同中上述平台软件内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说明: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或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能交通、智慧交通、未来出行、智能物联网、车路云一体化、自动驾驶、车联网、数智(字)交通等关键字之一的内容。
2、 招标文件第32页四、评分细则中第3项同类业绩“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中的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慧交通、车路云一体化等关键字的软件平台内容),单个业绩的软件内容达3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业绩的软件内容达50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含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说明:有效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或清单包含智能网联、云控(基础)平台、车路协同、智慧交通、车路云一体化等关键字之一的内容。
四、上述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五、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奥体街333号
项目联系人:季炜皓
联系方式:152****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项目联系人:罗嫣超,郑智勇,黎凤
联系方式:0571-****7772,157****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