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年加工100吨服装塑料袋、50吨防尘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年加工100吨服装塑料袋、50吨防尘塑料袋项目 | ******创业园**8栋1号 | **** | ******公司 | 项目位****创业园**8栋1号,主要年加工100吨服装塑料袋、50吨防尘塑料袋,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10万元。 | 1.废气。吹膜、印刷工序二次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危废间废气负压收集,两股废气合并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含水性油墨抹布、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