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财险2024年个人客户身份信息、联系信息校验服务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财险2024年个人客户身份信息、联系信息校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30596),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财险2024年个人客户身份信息、联系信息校验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选择1家优质供应商为****提供个人客户身份信息、联系信息校验服务,1、个人客户身份信息二要素校验服务:基于身份证号码核验姓名一致性的结果;2、三网三要素验真服务:基于手机号、证件号、姓名三要素一致性的验证结果。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预算金额:人民币含税金额141.9万元(其中二要素信息对比36.2万元;三要素信息对比105.7万元),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结算。
注:以上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金额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发生金额未达预估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中标人数量:1家。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部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备案证明(三级或以上)、(2)具备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备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数据合法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能证明自有数据或上游数据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除价格、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外不得有缺漏),协议中不得有禁止转售的约定。(2)能证明自有数据或上游数据源合法性的有效协议全文:如协议中有禁止转售的约定,须提供数据来源方的授权或投标人签署《投标人数据源合法性承诺书》。
注:投标人与上游数据源的**协议如为线上协议,该协议须有上游数据源的公章或电子章。如数据来源为个人的,投标人须提供与个人用户签订的协议模板全文(网页版截图或纸质版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验证数据。(详细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一个同类(信息核验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投标人承诺在承接本业务后,能够迅速配备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对接人员,保证本项目高效、稳定和连续运行(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集团****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集团****公司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4.5 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确认参与的,需进入招标人“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om/)”进行注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新闻路2****中心33楼33E室4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金煜尧,联系电话:139****4064。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金采网(http://www.****.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采购办公室
受理联系人:杨先生 电子邮箱:yangwx@tpi.****.com
通信地址:**市**区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35楼
(二)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采购办公室
通信地址:**市**区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33层
电子邮箱:liuf@tpi.****.com
投诉电话:186****9799
(三)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市**区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33层
电子邮箱: XFJB@tpi.****.com
投诉电话:0755-****8736
地 址:**市**区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35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5-****86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新闻路2****中心33楼33E室
项目负责人:金煜尧、杨云梅、刘归航、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139****4064、189****1881、180****8627
电子邮件:****@139.com、****@gcbidding.com、****@gcbidding.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430596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