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制水厂化验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1MA1N12NY5N | 建设单位法人:朱敏 |
杨旭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新区康华路1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康华路199号 |
经度:118.66655 纬度: 32.052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4 |
宁环浦建〔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54 | 运营单位名称:**浦泓****公司 |
913********78179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远****公司 |
****0191MA220DPY5J | 验收监测单位:**省百****公司 |
913********855916L | 竣工时间:2024-08-15 |
2024-08-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1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3uFY7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实验室检测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检测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供水实验室年检测量为 6.6 万项次,排水实验室年检测量为 10 万项次 | 实际建设情况:供水实验室年检测量为 6.6 万项次,排水实验室年检测量为 10 万项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对水质、污泥等项目进行检测,将得出的分析结果编制成检测报告交付给委托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对水质、污泥等项目进行检测,将得出的分析结果编制成检测报告交付给委托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实验室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FQ-1)排放,风机风量为13000m3/h。****实验室经集气、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2)排放,风机风量为45000m3/h。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FQ-1)排放,风机风量为13000m3/h。****实验室经集气、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2)排放,风机风量为45000m3/h。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97 | 469.81 | 0 | 0 | 397 | 397 | |
0 | 0.0044 | 0.1594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1 | 0.0153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01 | 0.002 | 0 | 0 | 0 | 0 | |
0 | 0.0035 | 0.021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 | pH、COD、SS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TP和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 | 2024年10月14日至15日进行监测 | |
2 | 化粪池 | pH、COD、SS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TP和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化粪池 | 2024年10月14日至15日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甲醛、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2024年10月14日至15日及10月24至25日进行监测 | |
2 | 喷淋塔吸附装置 | 硝酸雾、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喷淋塔吸附装置 | 2024年10月14日至15日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座减震加固、墙体、门窗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基座减震加固、墙体、门窗隔声 | 2024年10月14日至15日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改建一个35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在一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改建一个35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经收集后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用电 12 万 kW﹒h/a,依托市政供电管网;用水 599.53t/a,依托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排水 469.81t/a,依托市政排水管网;本项目未**构筑物,使用既有构筑物进行改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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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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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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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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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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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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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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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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