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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化湿法磷酸配套2X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吊车租赁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宜化湿法磷酸配套2X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经理部(采购编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吊车租赁(见附表一)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宜化湿法磷酸配套2X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经理部经理部,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1《****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
1.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5年658号令);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项目建设地址:宜****工业园区内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3.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1 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询价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询价采购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申请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申请人请在询价采购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
5.2.3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12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15日23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om)获取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
线上递交,线上开启。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开启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7.2响应文件的递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响应文件(PDF版)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采购人将其作放弃响应处理。(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启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启)。申请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
7.4届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询价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澄清联系人:路正 。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 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 ,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om)。
采购人:******宜化湿法磷酸配套2X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联系人:路正
联系电话:131****1018
邮 箱:****@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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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宜化湿法磷酸配套2X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采购编号:****
物资名称:吊车租赁 标段(包)名称:**宜化氟化工工程项目吊车租赁询价采购文件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 | 数量 | 履约地点 | 备 注 |
**宜化氟化工工程项目吊车租赁询价采购文件 | 1 | 汽车吊 | 25吨 | 台班 | 300 | **宜化氟化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
2 | 汽车吊 | 50吨 | 台班 | 300 | ||||
3 | 汽车吊 | 80吨 | 台班 | 60 | ||||
4 | 汽车吊 | 100吨 | 台班 | 60 | ||||
5 | 汽车吊 | 130吨 | 台班 | 30 | ||||
6 | 汽车吊 | 160吨 | 台班 | 30 | ||||
7 | 汽车吊 | 220吨 | 台班 | 30 | ||||
8 | 汽车吊 | 260吨 | 台班 | 20 | ||||
9 | 汽车吊 | 350吨 | 台班 | 20 | ||||
10 | 汽车吊 | 500吨 | 台班 | 10 | ||||
11 | 汽车吊 | 650吨 | 台班 | 17 | ||||
12 | 平板车 | 9.6米 | 台班 | 270 | ||||
13 | 平板车 | 13米 | 台班 | 270 | ||||
14 | 随车吊 | 16T/8米 | 台班 | 270 | ||||
15 | 汽车吊 | 25吨 | 包月 | 15 | 不含燃油 | |||
16 | 汽车吊 | 50吨 | 包月 | 15 | 不含燃油 | |||
17 | 平板车 | 9.6米 | 包月 | 15 | 不含燃油 | |||
18 | 平板车 | 13米 | 包月 | 15 | 不含燃油 | |||
19 | 随车吊 | 16T/8米 | 包月 | 15 | 不含燃油 | |||
合计 | 1762 | |||||||
备注:备注:含税6%,报价为含税价。 |
附件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应能满足吊车租赁的质量,品种和工艺强度等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石油化工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申请****集团****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 不良企业(个人)名录 或 供应商黑名单 中,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