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协作评审中介服务机构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更正事项: □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评审项中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情况(本项不含评审项第1、2项“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配备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情况(本项不含评审项第1、2项“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配备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 | 1.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2.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3.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注:①第1项“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第2项“拟配备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②具备上述第3点职称资格及第1点或第2点执业资格的复合型人员可以同时计算各项得分; ③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含电子社保证明)为评分依据; ④上述第1点一级造价工程师、第2点二级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明在响应供应商服务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上述第3点以提供各类职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⑤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类型等资料不得分。 | 27.00 |
现更正为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情况(本项不含评审项第1、2项“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配备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 | 1.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2.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3.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注:①第1项“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第2项“拟配备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②具备上述第3点职称资格及第1点或第2点执业资格的复合型人员可以同时计算各项得分; ③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含电子社保证明)为评分依据; ④上述第1、2点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以提供注明在响应供应商服务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评分依据;上述第3点以提供各类职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为评分依据; ⑤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类型等资料不得分。 | 27.00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其他内容不变。
名 称:****
地 址:****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8-****553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10号第十一层第1107室
联系方式:0758-****028
项目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0758-****028
征集人:****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