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债权资产进行转让,截止2024年6月30日,债权总额394,744,849.85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275,000,000.00元,利息119,744,849.85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保证人:**市****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高新区**街道大红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4825017,法定代表人:刘淑杰,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9300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82501,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注册时间:2012-05-28,经营范围:轮胎生产;轮胎、橡胶制品、防冻液、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销售;进出口贸易。经营状态:存续。股东出资信息:1、**市吉星****公司,认缴出资额163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5.63%,认缴出资日期:2014-10-30;2、刘淑杰,认缴出资额1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44.37%,认缴出资日期:2017-7-27。
抵押资产情况
债务人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市高**区**街道大红土村吉星轮胎名下的炼胶车间等七处在建工程及三宗工业用地,建筑物建筑面积共104613.45平方米,土地总面积575834.14平方米。债务人贷款时以7处在建工程和3宗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2018年5月22日,******局与债务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3宗地合为1宗地,土地总面积575834.14平方米,7处抵押房产同债务人**的5处房产一共办理了12个不动产权证书,7处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04,614.96平方米。上述权证变更情况,取得了第一顺位抵押人贷款行和第二顺位抵押人**市****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档案中2019年10月17****法院(2019)吉02执2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显示,贷款行轮后查封债务人名下12处房产。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市****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28日更名为**市****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对贷款本金3200万元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位于**市**区雾凇东路2号鸿博景园B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891A,法定代表人:隋靖,企业类型:****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58969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1189-1,所属行业:金融业,注册时间:1999-07-26,经营范围:为辖区内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经营状态:存续。股东出资信息:1、**市****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9969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7.7797%;2、**市医疗****公司,认缴出资额9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6.1102%,认缴出资日期:2015-01-20;3、******公司,认缴出资额9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6.1102%,认缴出资日期:2015-01-20。
资产特点及前景
债权已有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变更执行主体为****。抵押物在债务企****中心20公里,位于长吉北线旁,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抵押物可用于企业投资、生产,抵押物维护状态较好,投资价值较高。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交易对象:**新程国有****公司。交易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850.00万元。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交易条件: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转让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2129。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431-****2123;苏女士,电话0431-****2125。联系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