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09年04月24月,****工业园区,法人代表为李波。厂区****经济开发区南苑街8号建设单位院内,现有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建设单位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1处,主要建设3台4t/h天然气锅炉、3台6t/h软水制备装置及配套的天然气管网铺设,生产的蒸汽全部用于厂内生产,不外卖。考虑到成本及在建项目进度,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即1台4t/h的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1台6吨/小时软水制备装置,配套铺设天然气管线。建设单位于2024年05月设备安装,2024年07月进行调试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南苑街8号建设单位院内。该项目委托****于2024年04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05月20****环境局**分局以济平环建审【2024】18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08月23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变更登记,现有工程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排污许可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开展自行监测。
2024年07月,****自行开展验收监测工作。本公司前期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制定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24年07月03~04日,建设单位委托******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环境验收监测。
**华****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及监测结果编制完成了《****蒸汽源替代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建设一期实际投资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占比10.39%。
(四)验收范围
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核查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对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情况;核查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核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施的配备情况;核查项目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勘查,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蒸汽源替代项目(一期),其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
经对照《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2024年12月7日,****根据其蒸汽源替代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成立验收组、组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及监测单位和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调查了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涉及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总量控制符合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