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毕节翔宇分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943515U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建明 |
聂正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金海湖新区 |
**省**市金海****社区小瓦路双山国际汽车城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
建设地点: | **省**市金海湖新区 金海****社区小瓦路双山国际汽车城内 |
经度:105.44734 纬度: 27.266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08 |
毕环表复〔202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94351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2MA7J213Q2P | 验收监测单位:**聚信****公司 |
****0115MA6GT2YP7B | 竣工时间:2018-10-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8sxSk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未批先建,补办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未批先建,补办环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修理小型汽车5000辆,年喷漆车辆 400 辆,年清洗小型汽车3000 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修理小型汽车5000辆,年喷漆车辆 400 辆 |
不进行洗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对小型汽车进行维修。包括汽车维修、钣金等,对小型汽车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 换,清洗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对小型汽车进行维修。包括汽车维修、钣金等对小型汽车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 换 |
不进行洗车,无洗车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调漆废气,喷、烤漆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和汽车尾气。 焊接烟气量少,且颗粒物粒径较大,易于沉降,同时加强焊接作业区通风,车间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 1-2007) (电焊烟尘);排放的焊接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项目的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按比例在车间内完成调漆;项 目每天需要调漆的量很少,且调漆在自然通风、常温的条件下进行,则调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产生量较小,在自然通风情况下无组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项目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 物为颗粒物。由于项目粉尘产生量少,且粉尘粒径较大,粉尘主要沉降在打磨工位周边,沉降率约为50% ,因此打磨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应及时清扫沉降在地面上的粉尘, 将收集的粉尘当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同时环评要求进一步加强打磨区域的全面 通风措施,如加排风扇等;喷烤漆废气经喷烤漆房自带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5m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汽车进出场及试车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过自然通风后排 放,在加强厂区通风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7.2.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小瓦公路市政雨水管网;洗车废水和场地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 2 中** 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小瓦公路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售车厅流动人员和职工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汽车城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瓦公路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7.2.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空压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机加工产生的噪声,以及焊 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仅在昼间进行营运,且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各种机械为间断声源,各个噪声设备不同时工作,空压机、电焊机等高噪声设备的使用频率较低。项目采取加强管理、消声、减震、单独设间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较小,能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7.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棉纱、废手套和隔油池产生的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屑、边角料、废弃零部件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车胎集中****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机油桶、废油漆包装桶、 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2.5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工程营运期产物环节分析,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主要为发生火灾的风险。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监理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 管理、应急措施,并认真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规定、环 境风险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环保规定,则其在营运期环境风险可接受,并且其环 境风险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为市政供水,项目不设置宿舍和食堂;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办公废水、售车厅流动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小瓦公路市政雨水管网; 厂区不设置洗车,无洗车废水;场地清洗仅用拖把对地面进行简单清洁,不对地面进行冲洗,故无场地清洗废水; 售车厅流动人员和职工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汽车城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汽车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2、废气 主要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 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调漆废气,喷、烤漆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 污染物和汽车尾气。 (1)焊接烟尘 主要为电焊机接过程产生的焊烟粉尘,通过在车间内安装换气扇,加强焊接车间的通风和换气,焊接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使其外界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减小。 (2)打磨粉尘 项目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磨粉尘经及时清扫沉降在地面上的粉尘,将收集的粉尘当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并在车间内安装换气扇,进一步加强打磨区域的全面通风措施,打磨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4)调漆废气 本项目的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有少量在厂区内全封闭进行储存,油漆、固化剂、 稀释剂按照油漆:固化剂:稀释剂=1:0.5:0.5的比例在车间内完成调漆;由于本项目每三天约4辆车喷、烤漆,则每天需要调漆的量很少,且调漆在自然通风、常温的条件下进行,故调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产生量较小,在自然通风情况下无组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5)喷烤漆废气 本项目设置1座封闭烤漆房,同时烤漆废气经喷烤漆房自带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验收监测时(监测报告)排气筒高度为12m,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后,进行加高,目前排气筒高度为15m,详见照片对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6)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进出场及试车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过自然通风后排放,在加强厂区通风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 噪声主要来柱式举升机、空压机、四轮定位仪、洗车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主要治理措施为: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加装隔声罩或设于隔音间内;中央空调机组、空压机采取加设减振基础、吸声板、管道与设备之间软联接等措施,并在送、回风总管内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在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阻性消声器。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维修类一般固体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项目场地内设置有若干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棉纱、废手套:职工工作过程产生的废棉纱、废手套与生活垃 圾一同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生产固废 金属屑、边角料:在钣金工艺过程中,因切割打磨等产生金属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零部件: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弃零部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车胎:汽车维修过程会产生会产生废车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置专用的废油间储存,按油、液等类型分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增加区域储存废活性炭),回收贮存后定期委托****统一处理。 |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小瓦公路市政雨水管网,厂区不设置洗车,无洗车废水;场地清洗仅用拖把对地面进行简单清洁,不对地面进行冲洗,故无场地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汽车城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汽车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场地清洗仅用拖把对地面进行简单清洁,不对地面进行冲洗,故无场地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汽车城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汽车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故实际未建设隔油池。项目验收监测时(监测报告)排气筒高度为12m,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后,企业对排气筒进行加高,目前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5m,根据**聚信****公司(聚信博创检字 [2024] 第****1201号)检测结果得知项目喷漆废气有组织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有组织排放标准。 以上变动,经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通知》,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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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877-2011)表 2 间接排放标准 | 厂区不设置洗车,无洗车废水;场地清洗仅用拖把对地面进行简单清洁,不对地面进行冲洗,故无场地清洗废水; 售车厅流动人员和职工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汽车城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汽车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现场监测,工况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光氧催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 烤漆废气经喷烤漆房自带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15m排气筒排放 | 现场监测,工况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并加装隔声罩或设于隔音间内;中央空调机组、空压机采取加设减振基础、吸声板、管道与设备之间软联接等措施,并在送、回风总管内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在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阻性消声器。合理安排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利用墙壁隔声,车间墙壁可加装高效吸声材料。 | 现场监测工况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生活垃圾:项目场地内设置有若干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棉纱、废手套:职工工作过程产生的废棉纱、废手套与生活垃 圾一同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生产固废 金属屑、边角料:在钣金工艺过程中,因切割打磨等产生金属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零部件: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弃零部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车胎:汽车维修过程会产生会产生废车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置专用的废油间储存,按油、液等类型分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增加区域储存废活性炭),回收贮****公司统一处理。 | ①生活垃圾:项目场地内设置有若干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棉纱、废手套:职工工作过程产生的废棉纱、废手套与生活垃 圾一同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生产固废 金属屑、边角料:在钣金工艺过程中,因切割打磨等产生金属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零部件: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弃零部件,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废车胎:汽车维修过程会产生会产生废车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废矿物油、废机滤、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置专用的废油间储存,按油、液等类型分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增加区域储存废活性炭),回收贮存后定期委托****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于2024年7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7月23****环境局的备案表,备案号为:520500-2024-314-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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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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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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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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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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