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政采磋商新(2024)0041号-1该工程为叫河镇区沿河道南北两岸共37幢房屋外墙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外墙喷涂真石漆;加设EPS屋檐、窗套;安装罗马柱;更换栏杆等。****公司**省周****人民政府院内201号1,340,8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叫河镇集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房屋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5日历天唐振豫241****86142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车现斌、黄晓丽、王浩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标准执行。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15,40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县叫河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7****603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市**区经三北路32****广场2号楼18层B座 |
联系人:谢女士 |
联系方式:199****996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
联系方式:199****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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