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总监办(CG-ZJG)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标段名称: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总监办(CG-ZJG)
标段编号:****-01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总监办(CG-ZJG)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地址:**省**市**区**路1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玖拾陆万玖仟陆佰壹拾肆元整(¥****614.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公路工程****公司
地址: **省**市**新产业园振****基地7栋七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零叁佰贰拾元整(¥****32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高等级****公司
地址: ****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玖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60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名称:****
地 址:**省**市**县**镇新街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64-****1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高工、王工
联系电话:0551-****9608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大道236号。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一驻地办(CG-ZDB0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标段名称: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一驻地办(CG-ZDB01)
标段编号:****-02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一驻地办(CG-ZDB01)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公路工程****公司
地址: **省**市**新产业园振****基地7栋七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贰万壹仟壹佰玖拾元整(¥****119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科兴交通****公司
地址:**省******科技园二期J4栋3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伍万零捌佰元整(¥****080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高等级****公司
地址: ****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伍仟柒佰元整(¥****570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名称:****
地 址:**省**市**县**镇新街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64-****1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高工、王工
联系电话:0551-****9608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大道236号。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CG-ZDB0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标段名称: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CG-ZDB02)
标段编号:****-03
S20**至**高速公路**至皖豫界段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CG-ZDB02)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科兴交通****公司
地址: **省******科技园二期J4栋3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陆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520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高等级****公司
地址:****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柒拾伍万零捌佰元整(¥****0800.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
地址: **省**市**区抚**路24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捌仟陆佰元整(¥****860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名称:****
地 址:**省**市**县**镇新街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64-****1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高工、王工
联系电话:0551-****9608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大道236号。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