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12 11:55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有效的**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与航道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建筑工程、航道及**工程、**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业绩要求: 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 沿海大于1万吨级的码头施工业绩 。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
2024-12-10 10:45:00 | |||||||||||||||
90天 | |||||||||||||||
线上投递 | |||||||||||||||
800,000元 人民币 | |||||||||||||||
119,591,069.6 | |||||||||||||||
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
2024-11-28 10:45:00 | |||||||||||||||
****交易中心 | |||||||||||||||
在线开标 | |||||||||||||||
资格后审 | |||||||||||||||
否 | |||||||||||||||
2024-12-10 10:45:00 | |||||||||||||||
****交易中心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