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财农[2024]406号
各相关单位:
依据《关于对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以下结余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共计128.515137万元分解下达至你单位,并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支出”。
一、将2024年白海子镇脱贫人口到户类产业务工奖补项目(****)结余资金33.06076万元以及白海子镇脱贫人口养殖业饲草料和种植业生产资料补贴项目(乌财农〔2024〕559号)结余资金17.698万元中4万元,共计37.06076万元调剂用于哈伊尔综合体项目(民宿),由白海子镇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二、将2024年白海子镇脱贫人口养殖业饲草料和种植业生产资料补贴项目(乌财农〔2024〕559号)结余资金17.698万元中4.05万元用于白海子镇脱贫人口乡村公益岗位开发项目,由白海子镇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三、将以下序号1-7项目结余资金共计77.404377万元用于**区1.13兆瓦****电站项目,由区发改委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1.2024年白海子镇脱贫人口养殖业饲草料和种植业兰产资料补贴项目(乌财农〔2024〕559号)结余资金17.698万元中的9.648万元;
2.2024年马莲渠乡脱贫人口到户类产业务工奖补项目(****)结余资金14.750377万元;
3.2024年马莲渠乡脱贫人口养殖业饲草料和种植业生产资料补贴项目(乌财农〔2024〕559号)结余资金22.056万元;
4.2024年马莲渠乡教育帮扶“雨露计划”项目(****)结余资金0.45万元;
5.2024年白海子镇教育帮扶“雨露计划”项目(****)结余资金0.5万元;
6.2022年白海子大河湾李老虎村日光草原﹒民宿聚落项目(乌财农〔2022〕28号)结余资金20万元;
7.2022年马莲渠乡大十****基地项目(乌财农〔2022〕28号)结余资金20万元中10万元。
四、将2022年马莲渠乡大十****基地项目(乌财农〔2022〕28号)结余资金20万元中10万元调剂用于马莲渠乡大十号村饮水保障工程,由马莲渠乡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你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对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5号文件要求使用资金,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该资金的监管工作。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1日
通讯地址:****中心A7号楼3楼305
监督举报电话: (财政)0474-****130
(乡村**)12317
附:《关于对关于部分结余衔接资金调剂使用的请示的批复》(集党农牧组发(2024)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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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