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循环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 | ****开发区-****园区 | 中节能(天****公司 | **洁华****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中节能(天****公司内,主要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不新增生产设备、构筑物、环保设施等,在不改变****工程处置规模的情况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总掺烧量不大于150t/d,总处理规模保持600t/d不变。本项目在优先保证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入炉焚烧处理量,一般工业固废100t/d、污泥最大入炉焚烧处理量为50t/d。项目总投资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后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采用“SNCR炉内脱硝+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由9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垃圾运输过程管理,规范垃圾贮坑的管理,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之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贮坑密闭,维持垃圾贮坑负压,减少恶臭外逸。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收集负压系统引入焚烧炉燃烧分解,****处理站厌氧池沼气经净化后采用火炬燃烧。焚烧炉停运时,将****处理站恶臭气体引入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灰筒仓、活性炭仓及飞灰仓仓顶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对装料粉尘进行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项目现有工程设置1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外置管式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处理工艺。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初期雨****处理站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浓液用于石灰制浆(备用回喷管线);化水系统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与冷却****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站出口第一类污染物浓度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现有设备噪声,要加强设备维护和噪声防治,采取消声、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焚烧炉炉渣加水冷却降温后,经输送机送入渣坑,定期外售**化利用。****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返回垃圾坑,与生活垃圾一起掺烧。厂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经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固化物、废布袋、废机油及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固化物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后送至******填埋场分区填埋,废布袋、废机油及在线监测废液经单独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将可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渠道、****处理站、飞灰稳定化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贮存库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782(传真)、****305 通讯地址:****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