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沟槽件材料招标
询价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公司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沟槽件材料招标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内容: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沟槽件材料招标的采购控制价为72万元(含13%税)。
4、工程地点:**省**市高新区**大道与**路**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公司合法注册;
2、****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起至今)至少具备1项不低于50万元沟槽件的类似业绩;并附不低于类似业绩金额(50万元)80%****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5、****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
6、资质、证书类要求: 无 ;
7、指定品牌:****公司(GM)、******公司(RECOMB)、****集团有限公司、Victaulic(唯特利管道****公司)、****公司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四、报价方式
2024年 12 月 17 日下午14时30****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报价清单扫描件(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181****24053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0551-****4976。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银行转账、抵房、票据、安信等,货到现场经建设、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50日内支付至已结算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85%,决算定案支付至已结算量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2年内无息付清。(支付至结算95%时,提供全额结算发票)。
2、抵房政策:采购标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对于同一供应商单次采购未达到50万元,但年度采购总额达到50万元,按照累计金额抵扣房产或工抵房,抵扣比例>15%),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
八、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6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7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清单(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的;
(2)、投标单位修改报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的;
(3)、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