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策武220****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 **市**县策武镇河梁村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市**县策武镇河梁村。项目在原有站址内增容220kV主变1台,将1号主变由120MVA增容为180MVA,并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工程。 | (一) 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 折旧工程、设备安装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的防治,妥善处理拆除的废旧物质,减轻施工期对环境影响。 (二)落实项目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1、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设计,优化电气设备布局,采用低电磁辐射设备,安装接地装置。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做好主要产噪设备基础减震降噪,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工作,减轻噪声对环境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的功能,排油槽和事故油池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产生的废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9(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