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全文信息公示
****拟在**市新****社区**西路234号租用******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区******基地**项目”,现《**区******基地**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EmUVAuL594iRo39JxmIYfwpwd=95yc 提取码: 95yc。查阅纸质评价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联系查阅(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181****9409,地址:**市新****社区**西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村社、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EmUVAuL594iRo39JxmIYfwpwd=95yc 提取码: 95y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区******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181****9409,邮箱:****@qq.com。
评价单位:**维桢山水****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9****9098,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