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六朝瑞庭局部屋顶维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服务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六朝瑞庭局部屋顶维修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9.87万元
4、采购需求:**六****旅馆店屋面拆除并更换维修,总面积约300m2,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6月-2024年11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其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公司名称+联系电话),资料经确认无误后,将发送获取文件途径。
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U盘,单独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提交响应文件、开标地点:****管理局会议室(**市**区石象路7号1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在结算时以工程审定价下浮15%做为最终结算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行报价。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在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本次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管理局网站(http://zschina.****.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刘工
地 址:**市**区石象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9号奕炫科创大厦9楼
联系方式:137****8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