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武乡县阳城桥建设项目和武乡县和平桥及涅河南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县**桥建设项目和**县**桥及涅**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县**桥建设项目和**县**桥及涅**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355-****602(****办公室)
联 系 人:安晓艳
通讯地址:**县太行街21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武环审〔2024〕12号 | 2024年12月12日 | |
2 | 武环审〔2024〕13号 |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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