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风新材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及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车间净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风新材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及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车间净化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国风新材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及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车间净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一章第3.1.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聚酯膜相关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聚酯膜相关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注:1.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须能体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签字盖章等内容),合同中含有聚酯膜/BOPET/偏光片/离保膜等字样均认可。”我司认为该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上)行业针对性明显,要求苛刻,限制了其他招标人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建议改为:“第一章第3.1.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注:1.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须能体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签字盖章等内容),及满足设计要求洁净度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洁净度检测报告。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聚酯膜相关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评分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聚酯膜相关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投标人资格业绩、平分业绩均为合同协议书(须能体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签字盖章等内容),合同中含有聚酯膜/BOPET/偏光片/离保膜等字样均认可。聚酯膜、偏光片等为膜材料近年刚被国家列入加快培育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目前已完成建设并投产的项目案例较少,参与该产****公司也****公司。因此,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业绩、评分业绩设置具有比较明确的指向性、特定性。建议投标人资格业绩、评分业绩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评分业绩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净化工程或无尘室业绩。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不具有限制性,故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09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831;****3914
2024年12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附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