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发改核准〔2024〕48号
****委员会关于**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报来**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市燃气应急保供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赤坭镇西北部,沿佛清从高速公路西侧。
三、项目主要**高压管道约2.26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N500,管道介质为天然气,管线起点为**市**区赤坭镇西边村山前旅游大道以南的东升阀室,往北穿越山前旅游大道敷设至**市-**市边界,整段位于佛清从高速公路西侧。本项目不新增阀室和场站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7492.0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21.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9.64%,由****自筹,****银行贷款解决。****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电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也业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燃气项目安全监管等工作,建成后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运行;要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充分考虑节能需要。要加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执法局《**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穗城管〔2023〕121号)、《******局关于**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方案审查的复函》(穗规划**增函〔2024〕4945号)、《广****改革局关于**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花发改函〔2024〕251号)、**市******执法局《****集团征询**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规划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对接城市管理综****管理部门)落实《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及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建设部门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规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执法局、******局、****环境局、****建设局、****运输局、市统计局、****园林局,****政府,****改革局,****集团****公司。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所报情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