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2025年度尿素集约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度尿素集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5年度尿素集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004.297300 | 4973.9529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级、桂南(青)审批应WH经字【2022】21 7号、2025年07月06日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四级、桂交运管许可南字450****03284、2026年09月07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1、****公司2023年下半年脱硝用尿素采购合同、****公司、2023年6月2日 2、国投****公司2024年上半年脱硝尿素采购项目合同、国投****公司、2023年8月9日 3、****公司2024年上半年脱硝用尿素采购合同、****公司、2023年12月20日 4、国投****公司2024年下半年脱硝尿素采购项目合同、国投****公司、2024年5月7日 5、******电厂2024年度尿素集约采购合同、国能神福****公司、2023年10月11日 6、国能神福****公司2024年度尿素集约采购合同、国能神福****公司、2023年10月12日 7、国能****公司物资尿素采购(长协)、国能****公司、2023年10月20日 8、国能****公司2023-2024年运行部脱硝用尿素买卖合同、国能****公司、2023年10月26日 9、国能神福****公司2023-2024年尿素采购框架协议、国能神福****公司、2023年10月27日 10、****公司****公司尿素买卖合同、****公司****公司、2023年11月1日 11、****电厂2024年度尿素长协采购买卖合同、国能****公司、2023年11月 12、国能****公司2024年度尿素长约采购、国能****公司、2023年11月 13、****公司2024年尿素长协采购合同、****公司、2023年12月1日 14、****公司**公司2024年尿素集中采购合同、****公司、2023年12月15日 15、华能****公司2024年尿素采购合同、华能****公司、2024年3月19日 16、华能(福****公司****公司尿素2024年框架采购合同、华能(福****公司****公司、2024年3月22日 17、****公司2024年下半年脱硝用尿素采购合同、****公司、2024年5月31日 18、尿素买卖合同、**省****公司、2024年6月4日 19、华能(**漳****公司2024年3-12月份尿素框架采购合同、华能(**漳****公司、2024年3月26日 | 1、尿素购销合同采购合同、****市****公司、2024年2月19日 2、尿素购销合同、****市****公司、2024年4月10日 3、******公司2024年脱硝尿素采购合同、******公司、2024年3月6日 4、华润****公司2024-2025年度脱硝尿素采购合同、华润****公司、2024年2月 5、****电厂2024年脱硝尿素采购供货合同、中****公司、2024年4月28日 6、**市深汕特别合****公司2024-2025年度尿素采购合同、**市深汕特别合****公司、2024年6月1日 7、******公司2024-2025年尿素采购、******公司、2024年7月22日 8、**华电可门三期2X1000MW煤电项目尿素买卖合同、**华电****公司****公司、2024年8月5日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11
邮箱:****@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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