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根据东行审投【2024】226号批准建设,****人民法院,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丰利镇
2.1.2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为2583m2,**业务用房、门卫室及消防水池泵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2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8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的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6日。
2.1.5 其他:根据通住**〔2020〕268 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 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丰利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内外装修(含幕墙)、室外附属(含雨污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围墙、路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且不接受退休人员,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00时 分至2024年12月23日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建设单位: ****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县**街道 地 址: /
邮 编: 226400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王海卫 联 系 人: 孙侠
电 话: 182****5199 电 话: 134****215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招 标 人:****
地 址: **县**街道
邮 编: 226400
联系人: 刘剑波
联系电话: 136****3261
传 真: /
电子邮箱: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值:9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1****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依据****建设局、****审批局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1、首先“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14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32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市场,初始分为**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32.4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0%。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