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县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区县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区县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5.2393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区县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自接到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缺陷责任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1.4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且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1.5供应商须自行承诺**范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1.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登****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方式:(1****政府采购的供应****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http://www.ccgp-shandong.****.cn)****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市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11、0535-****61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财政局、****服务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财政局关于加大宣传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通知了解相关政策。 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1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89号 联系方式:0535-****255 名 称:**** 地 址:**市**区通世南路1861****园区C区1号楼3楼3105 联系方式:0535-****103 项目联系人:吴泳波 电 话:0535-****103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