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25年****公务租车(社会车辆)备选供应商询价的公告
(第三次)
各车辆租赁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将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2名2025年公务租车(社会车辆)备选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车辆租赁供应商参与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选取2025年****公务租车(社会车辆)备选供应商(两名)。
(三)服务项目限价: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三)供应商所属车辆应有轿车B级以上和SUV车辆、商务车和越野车(四驱)、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其中,轿车B级以上和SUV车辆应不低于10台,商务车和越野车(四驱)(6-9座)应不低于10台,中巴车(10-19座)应不低于10台,大巴车(20座以上)应不低于5台。车辆外观庄重完好,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且证照齐全有效,同时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以上,司乘险30万元以上;
(四)供应商提供服务本项目驾驶员技术及身体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五)供应商需建立突发事件处置规程及应急用车保障方案;
(六)采购人未提供用餐的,按《****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标准审核发放驾驶员就餐费。采购人****机关差旅住宿费“其余人员”标准据实结算驾驶员住宿费。
(七)小车(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和大车(中巴车)燃油(充电)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及停车费据实结算,合计分别不超过3元/公里和4元/公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和递交询价文件
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及时报名领取询价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询价文件.
(一)现场报名安排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30前(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
2.地点:****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1406室。
(二)现场递交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30前(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
2.地点:****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1406室。
3.要求:询价文件须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不予受理;询价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四、选取确认方式
根据有关工作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价格折扣优惠程度确定2025年****公务租车(社会车辆)备选供应商(详见询价文件)。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