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G228线湾坞至长岐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赛岐段)”现将固化清单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以此份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00秒。
3、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组人民币20万元整(注:①根据《****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③符合本招标文件上述规定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20万元填写。)本项目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 年12 月20日 09 时00分前。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我司为龙头企业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补遗书03号”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03号”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