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关于大****公司烟花仓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2 18:25:31
赣市行审证字(2)字〔2024〕103号
关于大****公司
烟花仓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烟花爆竹仓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对你单位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赣虔)烟花爆竹项目设审字〔2024〕007号):
一、安全设施的设计经修改后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能够适合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说明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如你们单位改变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三、该项目竣工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审批局
2024年12月12日
抄送:****管理局,****管理局,****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024年12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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