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外墙漆、防火涂料、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内外墙漆、防火涂料、砂浆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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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由**天启环安****公司编制的《******内外墙漆、防火涂料、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结****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内外墙漆、防火涂料、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在******开发区(工业区)**京奥****公司厂区内建设本项目,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7°40′39.363″,N44°9′52.815″,建设内容主要为:租赁1180平方米**京奥****公司的厂房建设年产2000吨耐火涂料30000吨砂浆生产线,耐火涂料生产线是将矿石膏、珍珠岩轻质碳酸钙、可再分散乳胶粉、纤维素、减水剂、有机硅憎水剂、缓凝剂通过提升机进入搅拌机搅拌后经检测、包装后即为成品;砂浆生产线是将青石粉、胶粉、纤维素、水泥、粉煤灰等物料等均按比例分别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多功能混合搅拌机进行搅拌混合后分装即为成品。
二、****公司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所有生产工序均须置于车间封闭空间内进行,耐火涂料生产线上料、搅拌、包装工艺粉尘和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砂浆生产线输送、投料、搅拌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简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库房储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辆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减速慢行和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3**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清洗设备的清洗水经二级隔油沉淀池收集,隔油沉淀后投加絮凝剂后,回用于地坪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排水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继续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规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地方应急预案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与项目环保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14t/a;从兖矿煤棚治理项目减排量中2倍替代;非甲烷总烃为0.009t/a;从******公司酒精回收项目减排量中2倍替代。
(八)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事宜。
(九)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运营期的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监测结果。对周边大气、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停产整顿,治理并消除环境污染。
(十)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重点治理区。你单位应加强监测项目废气排放情况,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持续优化工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同时做好后期下风向大气环境监测跟踪工作。
(十一)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重点落实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生产和贮运设施故障和泄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五、乌鲁木****开发区(工业区****发展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管理,**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执法检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933
通讯地址:******开发区瀚**街2345号
邮编:83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