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海清公路与北淮淀新市镇道路交口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4-B-058)竞争性磋商公告
****(机关) ****海清公路与北淮淀**镇道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项目概况 ****海清公路与北淮淀**镇道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清公路与北淮淀**镇道路**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46万元 最高限价:170.4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之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9)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到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叁万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441********0274018 户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机关) 地址:**市**区芦台街道**路3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22-****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韶博、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022-****3608 ****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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