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本次采购****B地块配套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项目业主为****,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C-01沥青混凝土
本次采购的内容及交货期: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1.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下同)。
1.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表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U盘到发售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包件以《****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采购人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凡线下已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网上报名。
1.2.1标书发售地点:****物资设备部(地址:**市**区武铁欣业大厦10层物资部)。
1.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1.4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24年12月1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163.com)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24年12月18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答疑,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澄清公告等变动信息我方会在开标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公布,请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多关注国铁采购平台,发送的招标文件如与澄清公告冲突,以澄清公告为准。
1.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安全责任自负。
2.1所有投标申请文件必须于2024年1月2日上午08时20分至09时00分送达到****招标办公室(地址:**市**区**门****超市三楼),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2.2递交投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09时00分。
2.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1公开招标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09时00分。
3.2公开招标地点:****招标办公室(地址:**市**区**门****超市三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3.3如遇多个招标或报名单位较多时,将按照项目编号或包件编号依次开标。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5.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竞标,同时按照《**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2****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4投标人代表的企业及法人不能在****机关认定犯有行贿的犯罪行为。
5.5投标人不能在近一年内存在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5.6投标人不能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告。
5.7投标人拟供物资、服务是不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8投标人需****集团有限公司或****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物资。
5.9投标人所供物资需为国家强制性认****集团有限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应持续有效。
5.10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出资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5.11投标人需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存在隐瞒及作假等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包括废除其投标资格、废除已签订合同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如因投标人隐瞒及作假等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要求索赔。
5.12请严格按照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000元。
5.14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具体供应时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5.15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诚信履约;末次结算后,各项检查、审计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供应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未供应的数量进行追索,不受任何时效抗辩。
5.16为便于投标人中标后有关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注册相关具体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武铁欣业大厦10层物资部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27-****2118,150****6802
电子邮件:****@163.com
****
2024年 12月5日
采购公告附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设置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C-01 | 沥青混凝土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供应商供应的物资必须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致。 3.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物资相关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业绩资料最少1份(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4.****集团、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具体时间随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 ****B地块 | 物资应运送至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工作 |
报价 说明 | 1、报价含运费、协调费、装卸车费、进场检测费等各项费用。 2、含税控制价为:不公布,税率13%。 3、付款说明:物资进场后当月对账,下个月办理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后30天按验工计价付款至90%,摊铺完成且验收后按验工计价付款至97%,摊铺完成且验收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免息支付扣除的3%结清款。 |
说明:
1.表中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具体数量以材料供应完成时双方验收签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实际需求数量超出计划数量的,乙方按甲方通知单及时供货,对超出部分双方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表中不含税单价均已包含装运费、卸车费、周边协调费等各种费用,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若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以不含税合同价为基准相应调整价税合计,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3.因现场施工需求,个别品种、规格及型号不在合同范围内的,乙方按甲方通知单及时供货,不得延误工程进度,结算时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按照公司验工计价、结算程序办理结算及付款。
****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朱家园站材料采购清单
(估算量,据实结算)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1 | 乳化沥青 | kg | 23595 | |
2 | 透水沥青混凝土 | 40厚细粒式(PAC-13) | t | 1102.56 |
3 | 沥青混凝土 | 60厚中粗砂式(AC-20) | t | 1649.76 |
具体请参考施工图纸。
附表1
****报名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多个包件时包件号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 件 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帐号、开户行 | ||||||
备 注 |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文件无效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