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二氯吡啶酸可溶粒剂和水分散粒剂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3945XA | 建设单位法人:赵能选 |
陈金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横店**南二路33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0吨二氯吡啶酸可溶粒剂和水分散粒剂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横店**南二路335号、339号 |
经度:120.262533 纬度: 29.1328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1 |
金环建东〔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8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3945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浙****公司 |
913********51620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83MA28D6RL92 | 竣工时间:2024-03-03 |
2024-03-15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_detail/12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00吨二氯吡啶酸可溶粒剂和水分散粒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0吨二氯吡啶酸可溶粒剂和水分散粒剂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采用捏合、挤压造粒、烘干、筛分和包装组装工艺后,得到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采用捏合、挤压造粒、烘干、筛分和包装组装工艺后,得到产品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含尘废气由布袋除尘(自带)+水膜除尘+15m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处理+15m高空排放。2、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70t/d,采用“多维电催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待新污水站建成后,依托新污水站处理,处理能力600t/d,采用“混凝沉淀+电催化氧化系统”预处理工艺,综合废水采用“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外排池(外排池后设有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3、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含尘废气由布袋除尘(自带)+水膜除尘+15m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处理+15m高空排放。2、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0t/d。本项目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采用“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MBBR+外排池(外排池后设有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3、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清运。企业暂存库位于厂区西侧,总面积为280m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危废库的南侧,面积42m2,危废暂存库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设置了导流沟和收集槽,做好了防雨淋、防渗漏等相关工作,并贴有相关危废标识;一般固废堆场满足“三防“要求。 |
废水处理工艺调整:2024年,企业申报《****年产9100吨化学中间体生产线技改项目》,并于2024年5月29****环境局**分局的环评批复。该项目中,企业委托********处理站进行了设计。鉴于全厂废水产生的情况,该****处理站的规模进行扩建,由原审批的600m3/d扩建至800m3/d,废水处理工艺调整,难降解废水采用“铁碳芬顿沉淀”预处理工艺,综合废水采用“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MBBR+外排池(外排池后设有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因此,****处理站按照最新批复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原环评阶段,废水处理工艺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实际建设过程中废水处理工艺在原环评的基础上改进提升,较原环评更为合理,未弱化原环评废水处理措施。根据监测数据,可保障废水处理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污染物总量:VOCs 0.180t/a、工业烟粉尘0.33 t/a、COD 0.105t/a、氨氮0.007t/a。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物总量:VOCs0.180t/a、工业烟粉尘0.33 t/a、COD 0.105t/a、氨氮0.007t/a。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3894 | 0.2628 | 13.6522 | 0 | 0 | 13.652 | 0.263 | |
5.356 | 0.105 | 5.461 | 0 | 0 | 5.461 | 0.105 | |
0.379 | 0.007 | 0.386 | 0 | 0 | 0.386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905 | 0.336 | 1.241 | 0 | 0 | 1.241 | 0.336 | / |
1.235 | 0.18 | 1.415 | 0 | 0 | 1.415 | 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纳管协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和《关于明****公司等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入网企业水质要求的通知》(东生态办2017[12]号)要求 | 处理规模为800t/d,难降解废水采用“铁碳芬顿“预处理,综合废水采用“水解酸化+A/0池+二沉池+MBBR+外排池(外排池后设有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 | 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标准 | 布袋除尘(自带)+水膜除尘 | 废气处理出口,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标准 | 活性炭吸附 | 废气处理进口、出口,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合理布置生产车间,产生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布置在产车间中间,厂界四周布置仓库等辅助用房对项目噪声进行阻隔;空压机单独设间,墙体敷设隔声、吸声材料;各管道 采用软性连接,风机口加装消声器;在车间四周设置隔声墙;混合选用低噪音电动机;厂区内设置醒目的禁鸣喇叭的标志,运输车进出时限速运行,禁止呜笛;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对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从源头上削减噪声源强。 | 厂界噪声,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区内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危废堆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围堰和导流沟。 | 厂区内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危废堆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围堰和导流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地面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制剂制备废物料、废包装袋内袋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 | 根据现场检查,企业已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企业已做好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地面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制剂制备废物料、废包装袋内袋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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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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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烟(粉)尘0.336t/a,已批未建项目削减烟(粉)尘-0.017t/a,烟粉尘按照1:1.5通过区域替代削减,替代量分别为烟(粉)尘0.479 t/a;VOCs 0.18t/a,按1:1通过区域替代削减;COD排环境量0.105 t/a,氨氮排环境量0.007 t/a,废水控制指标通过总量交易获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按要求购买排污权,完成总量区域削减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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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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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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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备的维护、检查,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应急处置各项设施,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设施,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企业已落实风险防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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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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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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