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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多万猎捕300头野猪 中标供应商缘何弃标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2024年12月初以来,多地报告野猪频繁入侵城市和农村的现象,野猪伤人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野猪数量激增状况,****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与此同时,一起关于野猪猎捕的采购项目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今年6月,江****农业农村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野猪种群防控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91.5万元,猎捕数量要求不低于300头。某供应商中标后,却主动放弃了中标资格,这不禁引发网友热议。
放弃中标资格的原因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标供应商放弃的原因是人手不足,并且后续野猪无害化处理要求太高等。****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背后的原因就是该项目的采购预算不足以覆盖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成本。”
根据该项目的磋商文件,在设备成本方面,该项目要求布置20个一般诱捕笼(型号2m*1m*1m,含红外相机、报警系统等监测设备)、2个大型围栏诱捕笼(型号2m*2m*14m,含红外相机、报警系统等监测设备)以及配套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等设备。蔡锟表示,参考“**棋****开发区****草原局**区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室外野猪诱捕笼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该项目采购10套太阳能供电、野猪诱捕笼的中标金额是18.91万元,因此,22个诱捕笼及相关设备的成本已经占据了一部分项目预算。
在人员成本方面,磋商文件在评分标准中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部分中明确载明:“拟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需无犯罪记录,年龄在30-55岁之间,男性,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30分,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及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此可见,如果供应商希望在该部分评分中得满分,则需要15名男性工作人员。**市**区的辖区面积约1560平方公里,按照人均负责面积看,15名工作人员人均负责面积至少100平方公里。据蔡锟分析,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保部分计算,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月成本至少需要3000元以上,15名男性工作人员的年成本约54万元。但狩猎野猪是一种高危险活动,对参与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有较**求,其人员费用肯定不能也无法按照一个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另外,还有一些防控风险的成本,若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野猪攻击人民群众或工作人员、损害农作物、伤害家畜等),供应商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成本。
在无害化处理方面,磋商文件明确了两种方式对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置:一种是山型较开阔地带的,采取防疫措施、用封闭车辆运送定点企业进行热处理无害化处置;另一种是山型陡峭地带的,采取就地深埋法无害化处置。供应商对防控的每一头野猪喷漆处理、标注编号,由专人专职负责拍照(视频)记录、形成台账资料保存并禁止外流,保证防控的每一只野猪均有证可查可追溯。“该项目无害化处理的成本也是较高的,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也是放弃中标的一个原因。”****中心原高级工程师马正红表示。
此外,在付款方式方面,磋商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用于采购相关设备和防控队伍建设);设施全部购置安装到位,供应商防控野猪数量达到80%,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的40%;供应商防控野猪数量全部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30%合同价款。不少专家认为,付款条件还是较为苛刻。“若供应商未猎捕到80%的野猪,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不支付尾款,这或许也是供应商担忧的方面。”马正红说。
供应商放弃中标后应如何处理
采购人该怎么办****公司丁敏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该项目磋商文件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议重新组织采购。如在评审标准中的服务方案评审因素,磋商文件设定了“完善的得7分,一般的得4分,不足的得2分”等不连续、跨梯度的分值,****财政局财税高级经济师蒋守华认为,这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连续区间划分等次”的规定。
供应商应承担什么责任《****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
蒋守华表示,“野猪种群防控技术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规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1至3****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对于“野猪种群防控技术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问题,在排除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外,还应将该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况及原因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收到情况报告后,应对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况及原因进行调查。确属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视其情节情形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如何避免此类采购活动失败
丁敏告诉记者,该项目采购需求因为有较大不确定性,所以会导致供应商参与意愿降低,使得采购人可选择范围变小。如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建立由固定人员构成、受过防控技术专业培训、有防控技能和经验、有固定服务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管理资质、无犯罪违法记录、合法合规的野猪种群防控队伍。但是人员应受何种防控技术专业培训、具备何种防控技能和经验才能满足要求,应提供哪种证明材料,安全管理资质应是何种管理资质此种过于宽泛的要求看似门槛低,却因其要求的不确定性给供应商增加了参与难度。
为避免此类采购活动失败,蔡锟认为,《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提出:“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因此,对比野猪防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确定采购需求时进行更多的调研调查,充分合理地考量需求实现与供应商成本之间的关系,争取既有效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又保障采购项目能够有效确立和实施。
﹒法律链接﹒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