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国—****园区北斗及****创业基地(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具体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更改公告三,技术性能分(满分50分):①投标型号扶梯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获得舒适性Good等级认证,得10分;(提供具有CNAS或TüV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依据:乘坐舒适性高并非只有扶梯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指标来衡量,乘坐舒适性高与否与安装质量也有直接关系,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依据“提供具有CNAS或TüV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并不足以证明本项目电梯安装完成后具备同样的水准。
扶梯不是电梯核心产品,对非核心产品的电梯进行限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我司认为该评分要求,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技术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我司请求取消或更改该项评分要求。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产品功能提出的要求与合同履行有关,故本项目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更改公告三,技术性能分(满分50分):②投标型号扶梯的梯级链滚轮质量安全可靠,在1000N的受力情况下,滚轮寿命≥5000小时的,得10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不得分);③制动器载荷:轿厢内加载至200%的额定载荷并保持20min后,各部件完好得10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不得分);④原厂原品牌门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IP≥65,得10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不得分);⑤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1500万次及以上,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得10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依据:我司了解满足以上技术性能的电梯厂家不足三家,存在倾向性。我司认为该评分要求,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技术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我司请求取消或更改该项评分要求。
质疑事项2答复:经充分调研市场各品牌电梯,符合上述技术参数的电梯厂家不少于3家,故本项目技术参数的设置不存在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动扶梯/一、主要技术参数:★2、驱动系统:主机采用高效涡轮蜗杆传动。
质疑依据:我司了解扶梯新一轮技术升级后,市场上扶梯驱动多采用斜齿轮传动,满足以上技术参数的电梯厂家不足三家,存在倾向性。我司认为该评分要求,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技术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我司请求该条修改为“★2、驱动系统:主机采用高效涡轮蜗杆或斜齿轮传动”。
质疑事项3答复:经充分调研市场各品牌电梯,符合上述技术参数的电梯厂家不少于3家,故本项目技术参数的设置不存在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2日